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叔献墓志铭嘉祐八年十二月 北宋 · 沈遘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六二七、《西溪文集》卷一○、雍正《西湖志》卷二五
庐江叔献字元之
其先自大司马侃以来,世为庐江大族。
自其父方,左侍禁杭州巡检,卒官,始家于杭。
是时,君始冠矣,家甚贫,奉母夫人孙氏以孝称。
好学,明经能文,吴越学者多从之。
皇祐元年春三月,登进士第
四月乙酉病卒于京师,年三十六。
君俶傥有大节,仁于宗族,信于朋友,善议论,通古今。
所至公卿大夫皆为之礼,且谓其必用于时而不可量者也,岂谓其亟已者也。
乌乎,其命矣!
初,君之卒,诸朋友宾客既相与敛赙,殡君于国东门外。
其妻唐氏则携其二男一女,归江陵外家。
孙夫人老无所归,遂养于其外孙戴显甫,以寿终。
显甫者,秀州人,举进士有名。
今年被选为亳州永城,遂载君之丧归。
十二月壬午,与君之考妣序葬于月轮山之东原,嘉祐八年也。
唐氏先已亡,三子者不知其所矣。
乌乎,益可悲夫!
君所为文章皆散亡,独所撰《西汉文类》行于世。
予与君皆皇祐进士,昔哭其死,今见其葬,非予孰为铭者?
铭曰:
乌乎元之!
世皆有死,奚甚可悲?
独子之身,生死百罹。
没而冥冥,一归于己。
使其昭昭,子恨多矣。
吴山之阳,大江洪洪。
高冈茂林,是惟新宫。
亲安于前,子从于后。
得其归哉,妻子何有?
颍滨遗老传上崇宁五年九月1099年闰9月8日 北宋 · 苏辙
 出处:全宋文卷二○九八、《栾城后集》卷一二、《名臣碑传琬琰集》下集卷一一、《永乐大典》卷二三九八 创作地点: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
颍滨遗老姓苏氏名辙字子由
父曰眉山先生,隐居不出,老而以文名天下,天下所谓老苏者也。
欧阳文忠公以文章独步当世,见先生而叹曰:「予阅文士多矣,独喜尹师鲁、石守道,然意常有所未足。
今见君之文,予意足矣」!
先生既不用于世,有子轼、辙,以所学授之曰:「是庶几能明吾学者」。
母成国太夫人程氏,亦好读书,明识过人,志节凛然。
每语其家人:「二子必不负吾志」。
年十九举进士,释褐。
二十三举直言,仁宗亲策之于廷。
时上春秋高,始倦于勤。
因所问,极言得失,曰:「陛下即位三十馀年矣,平居静虑,亦尝有忧于此乎?
无忧于此乎?
臣伏读制策,陛下既有忧惧之言矣,然臣愚不敏,窃意陛下有其言矣,未有其实也。
往者宝元庆历之间,西羌作难,陛下昼不安坐,夜不安席。
天下皆谓陛下忧惧小心如周文王
然自西方解兵,陛下弃置忧惧之心二十年矣。
古之圣人无事则深忧,有事则不惧。
夫无事而深忧者,所以为有事之不惧也。
今陛下无事则不忧,有事则大惧。
臣以为忧乐之节易矣!
臣疏远小臣,闻之道路,不知信否。
近岁以来,宫中贵姬至以千数,歌舞饮酒,优笑无度。
坐朝不闻咨谟,便殿无所顾问。
三代之衰,汉、唐之季,女宠之害,陛下亦知之矣。
久而不止,百蠹将由之而出。
内则蛊惑之所污,以伤和伐性;
外则私谒之所乱,以败政害事。
陛下无谓好色于内不害外事也。
今海内穷困,生民愁苦,而宫中好赐不为限极;
所欲则给,不问有无。
司会不敢争,大臣不敢谏,执契持敕,迅若兵火。
国家内有养士、养兵之费,外有北狄、西戎之奉,陛下又自为一阱,以耗其遗馀。
臣恐陛下以此得谤,而民心不归也」。
策入,自谓必见黜,然考官司马君实第以三等。
范景仁难之,蔡君谟曰:「吾三司使也,司会之言,吾愧之而不敢怨」。
胡武平以为不逊,力请黜之。
上不许,曰:「以直言召入,而以直弃之,天下谓我何」?
宰相不得已,寘之下第,除商州军事推官
知制诰王介甫意其右宰相专攻人主,比之谷永,不肯撰词。
宰相韩魏公哂曰:「此人策语,谓宰相不足用,欲得娄师德、郝处俊而用之,尚以谷永疑之乎」?
知制诰沈文通亦考官也,知其不然,故文通当制,有爱君之言。
谏官杨乐道见上曰:「苏辙,臣所荐也。
陛下赦其狂直而收之,盛德之事也,乞宣付史馆」。
上悦从之。
是时先君被命修礼书,而兄子瞻签书凤翔判官,傍无侍子,乃奏乞养亲三年。
子瞻解还,始求为大名推官
逾年,先君捐馆舍。
及除丧,神宗嗣位,既三年矣,求治甚急。
以书言事,即日召对延和殿。
王介甫新得幸,以执政三司条例,上以为之属,不敢辞。
介甫急于财利而不知本,吕惠卿为之谋主,议事多牾。
一日,介甫出一卷书,曰:「此青苗法也,诸君熟议之,有不便以告,勿疑」。
他日,告之曰:「以钱贷民,使出息二分,本以救民之困,非为利也。
然出纳之际,吏缘为奸,虽有法不能禁。
钱入民手,虽良民不免非理费用,及其纳钱,富民不免违限。
如此则鞭箠必用,州县事不胜烦矣!
唐刘晏掌国计,未尝有所假贷。
有尤之者,曰:『使民侥倖得钱,非国之福;
使吏倚法督责,非民之便。
吾虽未尝假贷,而四方丰凶贵贱,知之未尝逾时。
有贱必籴,有贵必粜。
以此四方无甚贵甚贱之病,安用贷为』?
晏之所言,则汉常平法耳。
今此法见在而患不修,公诚有意于民,举而行之,刘晏之功可立俟也」。
介甫曰:「君言有理,当徐议行之。
后有异论,幸勿相外也」。
自此逾月不言青苗。
河北转运判官王广廉召议事,广廉尝奏乞度僧牒数千道为本钱,行陕西漕司,私行青苗法,春散秋敛,与介甫意合,即请而施之河北
自此青苗法遂行于四方。
初,陈阳叔以枢密副使介甫共事,二人操术不同,介甫所唱,阳叔不深和也。
既召谢卿材、侯叔献、陈知俭、王广廉、王子韶、程颢、庐秉、王汝翼等八人,欲遣之四方,搜访遗利。
中外传笑,知所遣必生事迎合,然莫敢言者。
求见阳叔,阳叔逆问:「君独来见,何也」?
对曰:「有疑,欲问公耳。
近日召八人者欲遣往诸路,不审公既知利害所在,事有名件,而使往案实之耶;
其亦未知其实,漫遣出外,网捕诸事也」?
阳叔曰:「君意谓如何」?
对曰:「昔嘉祐末,遣使宽恤诸路,事无所指,行者各务生事。
既还奏,例多难行,为天下笑。
今何以异此」?
阳叔曰:「吾昔奉敕看详宽恤等事,如范尧夫辈所请多中理」。
对曰:「今所遣如尧夫者有几」?
阳叔曰:「所遣果贤,将不肯行,君无过忧」。
对曰:「公诚知遣使之不便,而恃遣者之不行,何如」?
阳叔曰:「君姑退,得徐思之」。
后数日,阳叔召属官于密院,言曰:「上即位之初,命天下监司具本路利害以闻,至今未上。
今当遣使,宜得此以议。
可草一劄子,乞催之」。
惠卿觉非其党中意,不乐,漫具草,无益也。
知力不能救,以书抵介甫、阳叔,指陈其决不可者,且请补外,介甫大怒,将见加以罪。
阳叔止之,奏除河南推官
张文定淮阳,以学官见辟,从之三年,授齐州掌书记
复三年,改著作佐郎,复从文定签书南京判官
居二年,子瞻以诗得罪,从坐,谪监筠州盐酒税,五年不得调。
平生好读《诗》、《春秋》,病先儒多失其旨,欲更为之传。
《老子》书与佛法大类,而世不知,亦欲为之注。
司马迁作《史记》,记五帝三代,不务推本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春秋》,而以世俗杂说乱之,记战国事多断缺不完,欲更为古史。
功未及究,移知歙绩溪,始至而奉神宗遗制。
居半年,除秘书省校书郎
明年,至京师,除右司谏。
宣仁后临朝,用司马君实、吕晦叔等,欲革弊事。
旧相蔡确、韩缜、枢密使章惇皆在位,窥伺得失,中外忧之。
言曰:「先帝临御仅二十年,厉精政事,变更法度,将以力致太平,追复三代。
是以擢任臣庶,多自小臣致位公相
用人之速,近世无与比者。
究观圣意,本欲求贤自助,以利安生民,为社稷长久之计。
岂欲使左右大臣媮合茍容,出入唯唯,危而不持,颠而不扶,窃取利禄以养妻子而已哉?
然自法行以来,民力凋弊,海内愁怨。
先帝晚年寝疾弥留,照知前事之失,亲发德音,将洗心自新,以合天意,而此志不遂,奄弃万国。
天下闻之,知前日弊事,皆先帝之所欲改,思慕圣德,继之以泣。
是以皇帝践祚,圣母临政,奉承遗旨,罢导洛,废市易,损青苗,止助役,宽保甲,免买马,放城池之役,复茶、盐、铁之旧,黜吴居厚、吕孝廉、宋用臣、贾青、王子京、张诚一、吕嘉问、蹇周辅等。
命令所至,细民鼓舞相贺。
臣愚不知朝廷以为凡此谁之罪也?
上则大臣蔽塞聪明,逢君之恶;
下则小臣贪冒荣利,奔竞无耻。
二者均皆有罪,则大臣以任重责重,小臣以任轻责轻,虽三尺童子所共知也。
今朝廷既已罢黜小臣,至于大臣,则因而任之,将复使燮和阴阳,陶冶民物,臣窃惑矣。
窃惟朝廷之意,将以体貌大臣,待其愧耻自去,以全国体。
自山陵以后,犹偃然在职,不肯引咎辞位以谢天下。
谨案等受恩最深,任事最久,据位最尊,获罪最重,而有腼面目,曾不知愧。
等诚以昔之所行为是耶,则今日安得不争?
以昔之所行为非耶,则昔日安得不言?
穷究其心,所以安而不去者,盖以为是皆先帝所为,而非吾过也。
夫为大臣,忘君徇己,不以身任罪戾,而归咎先帝,不忠不孝,宁有过此?
臣窃不忍千载之后书之简策,大臣既自处无过之地,则先帝独被恶名,此臣所以痛心疾首,当食不饱,至于涕泗之横流也。
陛下何不正其罪名,上以为先帝分谤,下以慰臣子之意。
今独以法绳治小臣,而置等,大则无以显扬圣考之遗意,小则无以安反侧之心。
故臣窃谓大臣诚退,则小臣非建议造事之人,可一切不治,使得革面从君,竭力自效,以洗前恶。
伏乞出臣此章,宣示等,使自处进退之分,臣虽万死不恨也」。
三人竟皆逐去,然卒不以其前后反覆归咎先帝罪之,世以为恨。
吕惠卿始谄事介甫,倡行虐政,以害天下。
其后势钧力抗,则倾陷介甫,甚于仇雠,世尤恶之。
惠卿自知罪大,乞宫观自便,不预贬窜。
具疏其奸,请加深谴。
乃以散官安置建州,天下韪之。
司马君实既以清德雅望专任朝政,然其为人不达吏事。
知雇役之害,欲复行差役,不知差雇之弊其实相半
讲之未详,而欲一旦复之,民始闻而喜,徐而疑惧,君实不信也。
王介甫以其私说为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新义》,以考试天下士,学者病之。
君实改为新格,而势亦难行。
方议未定,言:「自罢差役,至今仅二十年,吏民皆未习惯。
况役法关涉众事,根牙磐错,行之徐缓,乃得审详。
若不穷究首尾,匆遽便行,恐既行之后,别生诸弊。
今州县役钱,例有积年宽剩,大约足支数年。
若且依旧雇役,尽今年而止,催督有司审议差役,趁今成法,来年役使乡户。
但使既行之后,无复人言,则进退皆便」。
又言:「进士来年秋试,日月无几,而议不时决,传闻四方,不免惶惑。
诗赋虽号小技,而比次声律,用功不浅。
至于治经,诵读讲解,尤不可轻易,要之来年皆未可施行。
欲乞先降指挥来年科场一切如旧;
惟经义兼取注疏及诸家议论,或出己见,不专用王氏学,仍罢律义。
令天下举人知有定论,一意为学,以待选试。
然后徐议元祐五年以后科举格式,未为晚也」。
众皆以为便,而君实始不悦矣。
是岁上将亲飨明堂,言曰:「三代常祀:一岁九祭天,再祭地,皆天子亲之。
故于其祭也,或祭昊天,或祭五天,或独祭一天,或祭皇地祇,或祭神州地祇,要于一岁而亲祀必遍。
降及近世,岁之常祀,皆有司摄事,三岁而后一亲祀。
亲祀之疏数,古今之变相远如此。
然则其礼之不同,盖亦其势然也。
谨按国朝旧典:冬至圜丘,必兼飨天地,从祀百神。
若其有故,不祀圜丘,别行他礼,或大雩于南郊,或大飨于明堂,或恭谢于大庆,皆用圜丘礼乐神位,其意以为皇帝不可以三年而不亲祀天地百神故也。
臣窃见皇祐明堂遵用此法,最为得礼。
自皇祐以后,凡祀明堂,或用郑氏说,独祀五天帝,或用王氏说,独祀昊天上帝。
虽于古学各有援据,而考之国朝之旧,则为失当。
盖儒者泥古而不知今,以天子每岁遍祀之仪,而议皇帝三年亲祀之礼,是以若此其疏也。
今者皇帝陛下对越天命,逾年即位,将以九月有事于明堂,义当并见天地,遍礼百神,躬荐诚心,以格灵贶。
臣恐有司不达礼意,以古非今,执王、郑偏说以乱本朝大典。
夫礼沿人情,人情所安,天意必顺。
今皇帝陛下始亲祠事,而天地百神无不咸秩,岂不俯合人情、仰符天意?
臣愚欲乞明诏礼官今秋明堂用皇祐明堂典礼,庶几精诚陟降,溥及上下」。
时大臣多牵于旧学,不达时变。
奏入,不报。
以为周礼一岁遍祭天地,皆人主亲行,故郊丘有南北,礼乐有同异。
汉、唐以来,礼文日盛,费用日广,事与古异,故一岁遍祀不可复行。
唐明皇天宝初,始定三岁一亲郊,于致斋之日,先享太清宫,次享太庙,然后合祭天地,从祀百神。
所以然者,盖谓三年一次大礼,若又不遍,则于人情有所不安。
至于遍祭之礼,已自差官摄事,未尝少废。
此近世变礼,非复三代之旧,而议者欲以三代遗文参乱其间,失之远矣!
至七年,上将亲郊,备位政府,乃与诸公共伸前议,合祭天地,识者以为当。
初,神宗以夏国内乱,用兵攻讨。
熙河路增置兰州,于延安路增置安疆、米脂等五寨。
至此,夏国虽屡遣使,而未职贡。
二年,夏始来贺登极,使还未出境,又遣使入界。
朝廷知其有请地之意,然大臣议弃守未决。
言曰:「顷者,西人虽至,而疆埸之事初不自言。
度其狡心,盖知朝廷厌兵,然不请,欲使此议发自朝廷,得以为重。
朝廷深觉其意,忍而不予,情得势穷,始来请命。
今若又不许,使其来使徒手而归,一失此机,必为后悔。
彼若点集兵马,屯聚境上。
许之则畏兵而予,不复为恩;
不予则边衅一开,祸难无已。
间不容发,正在此时,不可失也。
今议者不深究利害,妄立坚守之议,苟避弃地之名,不度民力,不为国计,其意止欲私己自便,非社稷之计也。
臣又闻议者或谓弃守皆不免用兵,弃则用兵必迟,守则用兵必速,迟速之间,利害不远,若遂以地予之,恐非得计。
臣闻圣人应变之机,正在迟速之际,但使事变稍缓,则吾得算已多。
昔汉文、景之世,吴王濞内怀不轨,称病不朝,积财养兵,谋乱天下。
文帝专务含养,置而不问,加赐几杖,恩礼日隆。
虽包藏祸心,而仁泽浸渍,终不能发。
景帝晁错之谋,欲因其有罪,削其郡县。
以为削之亦反,不削亦反;
削之则反疾而祸小,不削则反迟而祸大。
削书一下,七国尽反。
至使景帝发天下兵,遣三十六将,仅而破之。
议者若不计利害之浅深,较祸福之轻重,则文帝隐忍不决,近于柔仁;
景帝刚断必行,近于强毅。
然而如文帝之计,祸发既迟,可以徐为备禦
稍经岁月,变故自生;
以渐制之,势无不可。
景帝之计,祸发既速,未及旋踵,已至交兵;
锋刃既接,胜负难保;
社稷之命,决于一日。
虽食晁错之肉,何益于事?
今者欲弃之策与文帝同,而欲守之计与景帝类,臣乞宣喻执政,欲弃者理直而祸缓,欲守者理曲而祸速。
曲直迟速,孰为利害?
况今日之事,主上妙年,母后听断,将帅吏士,恩情未接,兵交之日,谁使效命?
若其羽书沓至,胜负纷然,临机决断,谁任其责?
惟乞圣心以此反覆思虑,早赐裁断,无使西戎别致猖狂,弃守之议皆不得其便」。
于是朝廷许还五寨,夏人遂服。
起居郎,为中书舍人
时朝廷起文潞公于既老,以太师平章军国重事
初,元丰中河决大吴,先帝知故道不可复还,因导之北流,水性已顺,惟河道未深,堤防未立,岁有决隘之患,本非深害也。
至此,诸公皆未究悉河事,而潞公欲以河为重事中书侍郎吕微仲枢密副使安厚卿从而和之。
始谓河西北流入泊淀,久必淤浅,异日或从北界入海,则河朔无以禦狄。
故三人力主回河之计,诸公莫能夺。
吕晦叔时为中书相间见问曰:「公自视智勇孰与先帝?
势力隆重能鼓舞天下孰与先帝」?
晦叔惊曰:「君何言欤」?
对曰:「河决而北,自先帝不能回,而诸公欲回之,是自谓智勇势力过先也。
且河决自元丰,导之北流亦自元丰,是非得失今日无所预。
诸公不因其旧而修其未完,乃欲取而回之,其为力也难,而其为责也重矣」!
晦叔唯唯,曰:「当与诸公筹之」。
既而回河之议纷纷而起,晦叔亦以病没。
户部侍郎,尝因转对,言曰:「财赋之原,出于四方,而委于中都
故善为国者,藏之于民,其次藏之州郡。
州郡有馀,则转运司常足;
转运司既足,则户部不困。
唐制:天下赋税,其一上供,其一送使,其一留州。
比之于今,上供之数可谓少矣。
然每有缓急,王命一出,舟车相衔,大事以济。
祖宗以来,法制虽殊,而诸道畜藏之计,犹极丰厚。
是以敛散及时,纵舍由己,利柄所在,所为必成。
自熙宁以来,言利之臣不知本末之术,欲求富国,而先困转运司
转运司既困,则上供不继;
上供不继,而户部亦惫矣。
两司既困,故内帑别藏虽积如丘山,而委为朽壤,无益于算。
故臣愿举近岁朝廷无名封桩之物,归之转运司
盖禁军阙额与差出衣粮,清汴水脚与外江纲船之类,一经擘画,例皆封桩。
夫阙额禁军,寻当以例物招置,而出军衣粮,罢此给彼,初无封桩之理。
至于清汴水脚虽减于旧,而洛口费用,实倍于前。
外江纲船虽不打造,而雇船运粮,其费特甚。
重复刻剥,何以能堪?
故臣谓诸如此比,当一切罢去。
况祖宗故事,未尝有此。
但有司固执近事,不肯除去。
惟陛下断而与之,则转运司利柄稍复,而户部亦有赖矣」。
朝廷重违近制,卒不能改。
寻又言:「臣谨以祖宗故事考今日本部所行,体例不同,利害相远,恐合随事措置,以塞弊原。
谨昧死具三弊以闻:其一曰分河渠案以为都水监,其二曰分胄案以为军器监,其三曰分修造案以为将作监
三监皆隶工部,则本部所专,其馀无几,出纳损益,制在他司。
顷者,司马光秉政,知其为害,尝使本部收揽诸司利权。
当时所收,不得其要,至今三案犹为他司所擅,深可惜也。
祖宗参酌古今之宜,建立三司,所领天下事几至大半,权任之重,非他司比。
推原其意,非以私三司也。
事权分则财利散,虽欲求富,其道无由。
盖国之有财,犹人之有饮食。
饮食之道,当使口司出纳,而腹制多寡,然后分布气血,以养百骸。
耳目得之以为明,手足赖之以为力。
若不专任口腹,而使手足耳目得分治之,则虽欲求一饱不可得矣,而况于安且寿乎!
户部之在朝廷,犹口腹也,而使他司分治其事,何以异此?
自数十年以来,群臣不明祖宗之意,每因一事不举,辄以三司旧职分建他司。
利权一分,用财无艺。
他司以办事为效,则不恤财之有无;
户部以给财为功,则不问事之当否。
彼此各营一职,其势不复相知。
虽使户部得才智之臣,终亦无益。
能否同病,府库卒空。
今不早救,后患必甚。
嘉祐中京师频岁大水,大臣始取河渠案置都水监
置监以来,比之旧案,所补何事?
而大不便者,河北外监丞侵夺转运司职事。
转运司之领河事也,郡之诸埽,埽之吏兵、储蓄,无事则分,有事则合。
水之所向,诸埽趋之,吏兵得以并功,储蓄得以并用。
故事作之日,无暴敛伤财之患;
事定之后,徐补其阙,两无所妨。
自有监丞,据法责成,缓急之际,诸埽不相为用,而转运司不胜其弊矣。
工部都水监户部之害一也。
先帝一新官制,并建六曹,随曹付事。
三司故事,多隶工曹,名虽近正,而实非利。
昔胄案所掌,今内为军器监而上隶工部,外为都作院而上隶提刑司
欲有兴作,户部不得与议。
访闻河北道近岁为羊浑脱动以千计。
浑脱之用,必军行乏水,过渡无船,然后须之。
而其为物,稍经岁月,必至蠹败。
朝廷无出兵之计,而有司营职,不顾利害,至使公私应副,亏财害物。
若专在转运司,必不至此。
工部都作院户部之害二也。
修造案掌百工之事,事有缓急,物有利害,皆得专之。
工部以办职为事,则缓急利害谁当议之?
朝廷近以箔场竹箔积久损烂,创令出卖,上下皆以为当。
指挥未几,复以诸处营造岁有料制,遂令般运堆积,以破出卖之计。
臣不知将作见工几何,一岁所用几何,取此积彼,未用之间,有无损败,而遂为此计。
本部虽知不便,而以工部之事,不敢复言。
工部将作监户部之害三也。
凡事之类此者多矣,臣不能遍举也。
故愿明诏有司,罢外水监丞,举河北河事及诸路都作院皆归转运司
至于都水军器、将作三监皆兼隶户部,使定其事之可否,裁其费之多少。
工部任其功之良苦,程其作之迟速。
茍可否多少在户部,则伤财害民,户部无所逃其责矣;
茍良苦迟速在工部,则败事乏用,工部无所辞其谴矣。
利出于一,而后天下贫富可责之户部矣」。
朝廷以为然,从之,惟都水监仍旧。
自为中书舍人,与范子功、刘贡父同详定六曹条例。
子功吏部
元丰所定吏额,主者苟悦群吏,比旧额几数倍。
朝廷患之,命量事裁减,已再上再却矣。
子功奉使兼领其事。
吏有白中孚者,进曰:「吏额不难定也。
昔之流内铨,今侍郎左选也。
事之烦剧,莫过此矣。
昔铨吏止十数,而今左选吏至数十。
事不加旧而用吏至数倍,何也?
昔无重法重禄,吏通赇赂,则不欲人多以分所得。
今行重法给重禄,赇赂比旧为少,则不忌人多,而幸于少事,此吏额多少之大情也。
旧法:日生事以难易分七等,重者至一分,轻者至一釐以下,积若干分而为一人。
今若取逐司两月事,定其分数,则吏额多少之限无所逃矣」。
以其言遍问属官,皆莫应。
李之仪对曰:「是诚可为也」。
即与之仪议之曰:「此群吏身计所系也。
若以分数为人数,必大有所损,将大致纷诉,虽朝廷亦将不能守」。
乃具以白宰执,请据实立额,俟吏之年满转出,或事故死亡者勿补,及额而止,不过十年,羡额当尽。
功虽稍缓,而见吏知非身患,不复怨矣。
诸公以为然,遂申尚书省,取诸司两月生事。
诸司吏皆疑惧,莫肯供。
再申,乞榜诸司,使知所立额,俟它日见阙不补,非法行之日即有减损也。
榜出,文字即具。
至是成书,以申三省。
左仆射吕微仲大喜,欲攘以为己功。
以问三省吏,皆莫晓。
诸司吏任永寿者,颇知其意。
微仲悦之,于尚书省创吏额房,使永寿与三省吏数人典之。
小人无远虑而急于功利,即背前约,以立额日裁损吏员,复以好恶改易诸吏局次(凡近下吏人,恶为上名所压者,即为拨出上名于他司;闲慢司分欲入要地者,即自寺监拨入省曹之类是也。)
凡奏上行下,皆微仲专之,不复经三省。
法出,中外汹汹,微仲既为御史所攻,永寿亦以恣横赃污,以徒罪刺配。
久之,微仲知众不伏,乃使左右司再加详定,略依本议行下。
子瞻翰林学士出知馀杭,朝廷即命代为学士
寻又兼权吏部尚书
未几奉使契丹
虏以其侍读学士师儒馆伴。
师儒稍读书,能道先君及子瞻所为文,曰:「恨未见公全集」。
然亦能诵《服伏苓赋》等,虏中类相爱者。
冲厚居士刘君墓志铭元丰四年十二月 北宋 · 刘弇
 出处:全宋文卷二五六一、《龙云集》卷三二
刘氏之裔,其来远矣,至晋刘遐安成太守,子孙世居焉,为甲族,有令望,圜冠而为儒者十常八九。
五代抢攘之乱,变名拉族,毁迹避难,史失其传,而无所于考。
吾先乃隐居于龙云下村之阳,至伯父斯数世矣。
伯父讳贽,字叔献,虽非儒者,然为性厚重,尤疏于财。
其发言论不事修饰,而类多中理,虽宗工宿学,往往有不能及者。
时之闻人皆以冲厚居士称之,议者咸以为实录焉。
叔父少亡,伯父与诸季父皆幼,伯父事吾祖以恭,而成诸季以义。
至于以恩抚宗族,以礼接里人,其尊卑上下,皆恂恂而不失其序,恺悌仁厚之风,蔼然于乡。
时之老成教其子弟孝友恭谨,礼让而温仁,必以伯父为法,曰:「为人如刘公足矣」。
乡人有争讼之不平者,不听有司之令,而听伯父之一言,犯有司之刑不以为耻,而以不得于伯父为愧。
呜呼,伯父之居是乡,非有政令以驱人之从己,而能至于若是者,殆古人所谓行之以躬,不言而信者欤。
虽然,此特伯父处己有如此者。
若其以诗书教子,以礼义成家,选道德之学为聚于里中,士至于贫而不能以自给者悉有以馈之,纵过逢亦必燕留期月,及谢去,随其缓急戚疏,咸有以济之,由是英俊多归焉,而户外之屦常满矣。
虽朝士大夫,亦嗟美称颂,至为之交者,简书通问,递不绝传。
此伯父之得于人者又如此。
则其谓之冲厚也,岂虚言哉!
雅不嗜酒,每遇宾客,列席张具,笑谈委曲,客不醉不止,人皆叹其至诚而不倦也。
元丰四年八月五日以疾卒于家,享年六十有八。
其年冬十有二月日,葬于本乡湾潭之官山。
娶彭氏,次娶陈氏,皆大族。
子四人,逢、邀、若缺、若中,若缺尝预荐名。
女四人,男孙七人,女孙四人,曾男孙二人。
噫,伯父之子孙,可谓盛矣!
其不仕者,则克家有立,而从学者皆才器雄伟,名闻于时,而吾宗之大未易量也。
惜乎,伯父不见其子之成就而逝矣。
弇于伯父,侄也,知伯父之事详矣。
其子若缺请铭于弇,傥固拒,谁之责耶?
遂摭其实以志其墓,而铭曰:
仁哉伯父,冲厚以称,方寸之内,至虚且明。
安时适分,不务外荣,惟知教子,延礼群英。
六十八岁,俄顷天寿。
人之大患,在乎无后,公以庆流,诜诜之祐。
刻铭于兹,用传不朽。
冲厚居士墓铭后 北宋 · 欧阳修
 出处:全宋文卷七一八、《欧阳文忠公集》卷七三、《六一题跋》卷一一
东南固多学者,而徐氏尤为大族,其子弟从予学者,往往有闻于时。
视其子弟,则可知其父兄之贤也。
庐陵欧阳修书。
秘书丞陈君墓志铭 北宋 · 文同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一○九、《丹渊集》卷三八
君讳叔献字元之蜀州新津人
其上世由颍川僖宗入蜀,因不归,籍此。
县东北凤皇冈有丘墓十许世,深林巨木,蔚然有豪宗大姓气象。
而自五代已降,无仕者。
君生而耸慧,始读书,一历目而遂贯于心,不废忘;
下笔走词,语骎骎不可止遏,其徒尊畏之。
皇祐元年进士第,为万州司户参军
居官如故习,老黠吏不敢肆其巧。
忠守缺,转运使以君摄其事。
久之,郡政大治,人尽服。
察举得令,移郴县
郴,湖南小邑,民吏杂扰,牒诉日日堆几案,索裁决。
君始视事,睨廷下,忽取一人者钩诘之。
本虔民也,寓于此凡二十年,受赇出入乡市,搆两讼以乱令治。
谓君新至,故杂稠人,观君听断是否,期中之。
得情如此,具对,闻之安抚使,流他郡。
自是恶少相语,以君为神,不知其用何术也。
狱辞遂省。
县之移于衡,往反数百里,下户不能独去,人有倍歛其酬为输之者。
往往遁避不可求,遂至再纳,此弊尤甚。
君择高赀,附其直,与并干之,故赋入办。
先,诸县里民有各失一犊者,踰年,甲始获于乙,乙拒益坚,诣县辨。
君俾引其㹀,使视犊,跃就其乳。
乃还甲,争遂定,一邑嗟尚之。
马氏僭窃,多横赋,每丁岁有常率,几百年。
仁宗朝,有诏一切除之;
而郴、道、衡、永、桂阳监不谕旨,督歛尚急。
君建言转运使,悉免,忘虑数万万,而方二三千里之民,始得掷去重压而舒四体矣。
群口邕邕,颂君不休。
同年陈启期过县,闻之,作诗与君,有「巨刃秋霜寒」之句。
及罢,民遮道涕挽。
极谢,乃得行。
入朝,授著作佐郎、知绵州魏城县。
秘书丞赐绯衣银鱼。
魏城之政,大抵不甚力,而自占八邑之最。
岁满,以太夫人年高,乞便地,复得巴西县
未赴,因卧疾。
熙宁元年七月某日,遂卒于其家,享年五十一。
君素羸㾪,平时常喘,喘畏风,萧然骨立,若不能朝暮人也。
然临事,讲利害,决是非,气厉而语壮;
短长见前,不可屈。
盖刚果内蓄,以学术辅之,而吐理明白也
性孝友,事太夫人,每惧以己疾为忧,常强饭,设精神,以立左右。
问之,答亡恙,太夫人乃喜。
姊二人,贫且孀,君指腴田二顷,赒之终身,以及其甥。
又为经营其家,使其族之狠忿暴戾者不敢犯。
与人交,简介若不相密;
而遇有所急难,冒锋刃,入汤火,肯为也。
死之日,无谁不沾泣。
初,病革,其弟叔达问所以欲为,君曰:「我何所言?
但佩恨入地,而不能泯灭者,使老母不及封而哭我矣。
虽然,愿得与可文纳吾圹中,乃幸也」。
泪数行下,气遂绝。
曾祖某,祖某,考某。
母唐氏,年八十。
君娶乐氏,再娶周氏。
男一人,君轸;
女一人,适太学进士勾龙𡋕。
孙女二人。
以某年某月日,葬于某乡某原。
叔达以君之见属,具书遣介来,道君之语,求铭其墓。
同乃君之同年进士,与游甚熟,泣而铭之,曰:
奄奄其息兮,崭崭其形。
人视之而不知其中兮,但常惜其不能以久生。
然其论议之高兮,区处之明,盖受于所禀兮,而发于所行。
胡不锡以永年兮,中道以倾?
伊神理之茫昧兮,善恶安足以讲评?
呜呼元之兮,吾何忍而此铭!
推恩汤易道等诏绍兴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南宋 · 宋高宗
 出处:全宋文卷四四六七、《宋会要辑稿》兵一三之一○(第七册第六九七二页)
汤易道特与补承信郎,捕捉官都监安寿、高居实、县尉侯秉衡各与转一官,捉事兵员刘贽、林礼、洪仲、蔡旺、陈养、王周、陈靖、高胜各与转一资,并于正贼职名上迁转。
内侯秉衡已系承直郎,候改官了日收使。
李杞墓志铭 宋 · 杜楠
 出处:全宋文卷六九三九
维宋嘉定十有三年庚辰夏四月二日庚申,免解进士李君因足疾而终于第,享年五十有三,以其年六月二十四日壬午葬于襄阳城东招贤村之原。
李君讳杞字山甫襄阳人
君天资静重,不妄然诺,平居视之,似不能言者。
于书无所不览,尤精于真体,自少时已有文行称。
及壮就举,试于有司,诸生之善于文艺者无能出君之右,于是有声场屋。
捧乡书试礼部,人皆以不第为惜。
君擅乡评之美者,素有三誓:设药肆以广活人之心,捡遗骸以免暴骨之苦,凿义井以便汲饮之众。
嗟夫!
药肆以成而二者将及,遽尔奄逝,岂非天之辜君之积善邪?
抑非君之命仅止于此邪?
君娶许氏,乃先儒学正许公之幼女。
有子四人:曰保大,以干蛊而克家;
曰养大,□□师友而能属文;
曰成大,曰从大,皆习儒业而未冠。
四子□□所自名也。
女二人:其一先君十有三年而亡,次适乡贡进士刘叔献
一日,子养大状君之行,泣谓余曰:「古者孝子之葬其亲,必有文以志其墓。
今有石欲刻诸幽,乞为之铭」。
余曰:「余与先府君游从之久,且为姻家,知为最详,非余谁其铭之」?
铭曰:
伟哉李君,天资不群。
笃行属文,蚤擅乡评。
三誓未全,奄逝其身。
孤愤归然,□□德名(国家图书馆藏拓片·章专一三三五。杨世文校点)
)/题下原署:「友人乡贡进士杜楠述」。